“城市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生活秩序和安全。目前城市执法越来越复杂,其根源在于城管执法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沈长富代表指出,从1997年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到现在,全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法律出台。而城管长期“借法执法”的情况下,执法主体的混乱、执法的“利益化”、执法程序的“随意性”、执法人员素质的普遍低下等导致目前城市管理面临着诸多的问题。
沈长富代表说,有必要制定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以指导全国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结束各地城管执法“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局面,促进城管体制早日步入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