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排涝规划》获批,实施后我市排涝能力将大为增强
本报讯 记者祁晨旭报道: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佛山市排涝规划》日前获市政府批准。
据悉,该规划实施后,全市可以实现遭遇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时,在1天内排完而且保证不受灾,中心组团片区更是达到遭遇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时在1天内排完而且不致灾。
据介绍,这次排涝规划范围涵盖整个佛山市,分为中心组团片区等六个片区,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排涝站、闸及内河涌的排涝系统工程方案,以及涵盖佛山市辖区范围内主干内河涌的整治方案。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刘剑锋介绍说,这次规划综合考虑了城乡排涝体系的整体对接,也统一了城乡排涝体系的标准,改变了过去城市与乡村水利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
按照规划,我市将大量增加电排设施,同时合理布局电排站;综合整治主干内河涌,并增设约3万6千亩的调蓄湖,全面提高乡镇排涝体系的排涝能力,建设与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排涝体系。刘剑锋表示,规划实施后,佛山市城乡排涝体系的排涝能力将大为增强,中心组团片区的排涝标准将由现在的“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完”提高到“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完而且不致灾”,其他5个片区的将提高到“1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1天排完而且不致灾”。
据了解,《佛山市排涝规划》的编制于2003年底启动,由市规划局和市水利局联合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