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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一名过路汉族男子连砍三刀

2008-04-14 10:31:30  作者:  来源:佛山日报  文字大小:【】【】【
简介: 拉萨“3·14”事件2号犯罪嫌疑人供认:向一名过路汉族男子连砍三刀   据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 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贡秋顿珠对自己的施暴行为供认不 ...
拉萨“3·14”事件2号犯罪嫌疑人供认:向一名过路汉族男子连砍三刀
  据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 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贡秋顿珠对自己的施暴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用刀砍人的事实。

  今年32岁的贡秋顿珠(法名尼桑次仁,曾于8岁至11岁皈依佛门),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芒康县人,无业,因参与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成为警方通缉的2号犯罪嫌疑人。警方在4月6日将藏匿于拉萨小昭寺的贡秋顿珠抓获。

  负责此案的公安人员武金扎西说,贡秋顿珠被刑事拘留以来,对自己在拉萨“3·14”事件中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4月12日见到贡秋顿珠时,他说自己于3月14日在拉萨市北京东路将一名过路汉族男子连砍三刀,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

  武金扎西还给记者出示了贡秋顿珠当时使用的刀具,那是一把约30厘米长的钢刀。不过,被砍三刀的那名男子目前还下落不明。他介绍,贡秋顿珠曾于2000年非法出境,在尼泊尔逗留了一年半左右时间。

  从监控录像上看到,贡秋顿珠在施暴时行为甚为猛烈。据目击者北京东路某餐馆老板王先生说,3月14日下午,2号犯罪嫌疑人贡秋顿珠手拿长刀,一直冲在最前面砍人,如果不是被一个长头发的藏族男子抱住,可能还会有更多的无辜者被砍。

  西藏金融机构在拉萨暴力事件中损失惨重,达赖竟说:

  “银行截留中央拨款而被砸”

  据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 在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中,西藏金融机构受损严重,13家金融机构网点遭到破坏,18台ATM机被砸,金融机构损失达900多万元。

  对于西藏金融机构遭到的破坏,达赖近日称是“银行截留中央拨款而被砸”。对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等西藏金融部门的负责人一致表示,达赖的说法毫无事实根据。

  “达赖所说的银行截留中央拨款纯属无稽之谈!”西藏银监局副局长杨宝林愤怒地说,“我们没有截留中央拨款,目前正在认真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以良好的金融服务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

  “达赖所说的破坏银行网点是因为银行截留了中央财政资金,这完全是在撒谎!”中国农业银行西藏分行行长米玛旺堆对此嗤之以鼻。“从各种规章制度和各个环节来讲,中央的拨款是无法截留的。再说我们每个金融部门都有结算中心,负责把社会上的资金及时转账。”米玛旺堆说。

  “达赖集团为了自己的险恶目的,抛出了这样一个谬论,是颠倒黑白。”目睹和见证“3·14”事件的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副行长聂勋庆说。

  今年3月14日下午,中国银行北京东路支行遭到不法分子的严重破坏,暴徒用带有硫磺的汽油将银行网点内的电脑、自动取款机、信息化办公设备全部烧毁,聂勋庆、靳红等4名银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达赖集团实际是不愿意看到西藏金融业服务支持地方经济方面发挥的作用,另外想破坏北京奥运会。中国银行是北京奥运会唯一合作伙伴银行,我们在西藏的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都有奥运会的标志,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聂勋庆说。

  相关新闻

  西藏教育部门资助“3·14”事件受损家庭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

  据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 西藏教育部门近期出台政策对“3·14”事件受损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据介绍,受助学生对象必须具备3个条件,属于“3·14”事件中的受损家庭学生;经工商或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确认书;属于在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对于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仍将执行相关规定,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高中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中职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本专科学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学费、住宿费减免政策,并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其生活补助。

  西藏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受损商户

  两年内免征应缴营业税

  据新华社拉萨4月13日电 西藏自治区12日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在税收、交通运输费用以及医疗救助、失业救助和生活救助等多方面扶持拉萨“3·14”事件中受损商户,以促进其恢复生产经营。

  该政策包括:2008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两年时间内,免征受损商户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拉萨市出租车司机个人所得税。同时,减半征收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和运输管理费。

  对拉萨“3·14”事件受伤治疗的受损商户及员工,按照实际发生的门诊、住院诊疗费用给予一次性全额救助。

  因拉萨“3·14”事件受损而暂时失业的商户及员工,在2008年3月1日至2010年2月28日未恢复营业或实现就业期间,可获得标准为每人每月420元的失业救助金。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可获得每人每月260元生活救助。

责任编辑: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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